关于回国带东西再带回来~~请教有经验的朋友~
今年暑假可能回国~
但是走之前大概会买一只娃娃~从亚洲寄到加拿大来~
因为娃娃是木制的,又有粉妆(可以想象成BJD,或者简单来说想象成SD娃娃那些)
在温湿度不适宜的情况下会坏,于是我必须带着这娃娃回国照顾,然后暑假结束再带回来
入境的时候据说只能带750刀的新购物品,多了要打税
这个娃娃已经超过这个价格了
不过我这娃娃等于是在加拿大买的,并不是回国之后买的
所以我在出加拿大境之前是否要在机场申报或是怎样?以证明我是在加拿大买的而不是回国之后新购的呢?
这样我回来加拿大的时候才不会被打税??
就麻烦各位亲指点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