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国带东西再带回来~~请教有经验的朋友~

今年暑假可能回国~ 但是走之前大概会买一只娃娃~从亚洲寄到加拿大来~ 因为娃娃是木制的,又有粉妆(可以想象成BJD,或者简单来说想象成SD娃娃那些) 在温湿度不适宜的情况下会坏,于是我必须带着这娃娃回国照顾,然后暑假结束再带回来 入境的时候据说只能带750刀的新购物品,多了要打税 这个娃娃已经超过这个价格了 不过我这娃娃等于是在加拿大买的,并不是回国之后买的 所以我在出加拿大境之前是否要在机场申报或是怎样?以证明我是在加拿大买的而不是回国之后新购的呢? 这样我回来加拿大的时候才不会被打税?? 就麻烦各位亲指点了……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