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潮很雷人很滑稽的恐龙时代恐将来临
吃饭需要花钱,自给自足倒是可以不花钱,但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如何既不花钱又不出力就能吃上饭呢?脸皮厚一点,去蹭饭或者讨饭即可,再无耻一点就只能去骗、去偷或去抢。
有一种德性叫炫耀,如果有资可炫倒也无可厚非,必竟那是个人的自由。如果无资可炫竟还要拿别人的东东来自我标榜,还美其曰“拿来主义,”该当何论呢?无语!
拿来主义倒也无可厚非,若能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共同进步,何乐不为?问题是怎么个拿法,是一成不变的生搬硬套还是择优去劣呢?拿来之后又该如何处置呢?是依样画葫芦还是消化吸收后加以改进创新呢?
上回听说有一个神马向别人显摆,说自己的领带上都印着美国的《独立宣言》。我不禁要问《独立宣言》是什么时候的东东了?至少有两百多年了吧?它虽然给那些流氓侩子手带来了自由,带给别人的是什么呢?入侵的强盗合法化,原本的主人悲剧化,那段罪恶的历史应当受到良知的审判,需要公正的解读。
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还把别人家几个世纪前的东东拿出来自我标榜的人,是不是和侏罗纪的恐龙一成不变的出现在环境已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今天相类似呢?没有任何的进化。难怪人们要把那些不顾实情只是一味的生搬硬套西方过时法理的雷人法官称为恐龙法官。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有恐龙现身的地方并非独此一家。其中有些罔顾中国实情又无力创新的神马学贼,凭借对西方文化的一知半解,拿一些西方过时的概念来忽悠卖拐,并以此来标榜自己是一个高人一等的时尚达人,岂不贻笑大方?
有趣的是,有些人把本国的视为土气,把别国的称为洋气,于是在这些人看来洋气就是时髦。为了时髦一味的追求洋气模仿别人,以至于东施效颦,更有甚者为了不落人后以致于饥不择食。据说,曾经有一位疑似先富起来的阔太,手拿一袋外包装全是洋文的东东,边吃边得意的向身边的人炫耀道,“这种饼干很好吃,是国外买的”。有一位年轻的女士很礼貌的对阔太说:“能给我看一下吗?”阔太很得意的递给她看。年轻的女士认真的看完后对阔太说:“这是国外的一种宠物食品,是外国人用来喂狗的”·?!
论财富,那些身披传统阿拉伯长袍的中东石油大亨们绝对不会逊于那些洋气十足的中国阔佬,可人家却并不觉得自已的传统会土气。无语!
时下,一些恐龙法官的判决,就让民众无法接受,让受害的一方情何以堪?有些自以为高人一等者,思维似乎与众不同,以至于脱离实际,犹其是那些只喝咖不喝茶,热衷于念洋经而罔顾中国实情的神马学贼。不知那些不食人间烟火不知民间疾苦的恐龙太爷可知民生艰辛?或许他们还会觉得吃不上饭的饥民可以吃肉羹,坐不起火车的人可以坐飞机。所以便不难理解,恐龙太爷们为了树立自已臆想的N年以后的所谓标杆而作出了让今天的民众匪夷所思的决断。看来,恐龙们虽然长着侏罗纪的恐龙脑袋,但在赶时髦方面却是不折不扣的前卫潮人。
恐龙们潮得可爱,为了博名气,赚眼球而无所顾忌。其演技惊艳好莱坞,言论雷倒雷公,行径却与霸王龙无异,不可理喻。而其表面文章更是无所不能,尤其擅变无常,想治你的时候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想开脱的时候强词夺理、无中生有,即使无理取闹也会妄图自圆其说。不过,不管如何作秀其骨子里依旧还是侏罗纪的那一套。依进化论来看,高级生物是进化而来的,而不是模仿出来的。大猩猩即使穿上最顶级的洋装依旧还是大猩猩。依此来看,人与动物的根本差别是思想,而不是很潮很时尚的外在形象。古人与现代人的唯一区别也仅仅是思想的不同而已。那些满脑子封建余孽的恐龙们只是言行让人潮不可及,其本质变化不大。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孰优孰劣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应根据实际情况而论。就象中国人与西方人穿鞋的尺码不同。如果硬让中国人按照西方人的尺码来穿鞋,结果不是太大就是太小。无论穿大鞋还是穿小鞋都不好受。可笑的是恐龙们不思量体裁衣,反而责怪中国人的脚生得不符合西方人的标准,甚至想让人们削足适履。不思解决之道只是一味的憋脚模仿、生搬硬套,结果自然滑稽可笑。
恐龙时代恐将来临,如果今后看到一条潮气十足的侏罗纪恐龙可不要被雷倒了,提前适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