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關於申請EI的相關法律嗎?
我原本是國際學生,持有工作簽證,從2010年十一月在公司開始上班
今年四月跟我老公結婚,提出申請PR,目前就是已經提交出申請的狀態
律師告訴我按照法律,我可以繼續工作直到我的PR結果出爐,因為我的工作簽證今年七月三十一日過期
去年底,我跟我經理詳細說過我的狀況,我的經理說沒問題,到時候把我提交申請PR的文件,copy一份,他拿去給公司的HR就好!
我就一路安心的上班直到這個月,我公司告訴我,沒有工作簽證就不能繼續工作!
我知道我的律師告訴過我,雖然法律讓我繼續工作直到PR結果出來,但是公司也有決定權讓不讓我留下!
所以,我知道後,就跑去Social insurance department 問我的情況可不可以領EI?
諮詢的小姐告訴我,應該是可以的,我要上網申請並且提供ROE (record of employment)
我打電話給我的HR,可是HR說,我已經要離開公司了,所以不可以拿ROE
又說,我不可以領EI,EI 是如果因為不可抗拒因素離開公司,才可以申請
我的問題是
1. HR可以不給我ROE嗎?
2. 我其實是可以繼續工作的,(按照法律來講),可是公司不願意讓我繼續工作,所以我的情況不是很像被lay off嗎? 那我應該可以領EI啊!
請知道的朋友,告訴我該怎麼做好嗎?
頓時間我就失去工作跟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