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是农民”之:打场
我参与打场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如果以我在打场的生产活动中扮演的不同角色来划分阶段的话,我的打场生涯基本可以分为配角阶段和铁定主角阶段。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老家实行分田到户的确切时间是公元1981年。记得很清楚,那年秋后种冬小麦就是各家各户单干的。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次年五月(农历),土地承包后的第一季麦子差不多都集中到场里之后,乡亲们聚在一起开始议论打场的事。
老年人常说,只要粮食进不了囤就不算有收成。更何况还有几亩水稻急等着插秧呢?所以,乡亲们都心急火燎的想尽早脱了粒将粮食收进囤里去。
那时,用来打场的农机具很少,一个村民小组三四十户人家只有一台脱粒机和电动机。
一台就一台,抓阄排号。每人半小时,每家每户按人头分配时间,只要天气允许,一天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脱粒脱不完的话再等下轮。
为了争取时间,为了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脱粒任务,关系较好的几户人家就自发的结合在一起,集中精兵强将进行联合作战。其实,这脱粒的事并不排斥妇女儿童,农村人常说“是蚂蚱就咬草”,那边机器一响,这边男女老少就一齐披挂上阵了,端的是全民皆兵。
这脱粒的战场是不分前方和后方的,都忙。不过,都忙是都忙,比较一下的话活儿还是有轻重、忙闲、脏净之别的。
最脏的活儿当属往脱粒机里面喂麦秆。麦子秸秆里面藏有很多黑色粉末状污物,秸秆经飞转的脱粒机刀盘一搅打,那“黑烟”就顺了脱粒机的上入口倒扑了出来,正对着喂麦秆的前胸和头部。麦秆越干燥,扑出来的“黑烟”就越浓郁。一般情况下,脱粒进行不了十分钟八分钟,站在脱粒机踏板上专职喂麦秆的人就面目全非了。戴上大草帽、戴上大眼镜、戴上大口罩会好一些,但即使好一些,一场混战下来,到凉水盆里胡乱洗把头脸,那一盆清水也会立马变得污浊不堪,鼻孔里的污物三天后抠出来还都是黑的,咳痰的话没个三天五天那就见不到白痰。喂麦秆这活儿不仅脏,也忙也累,不能有一秒空闲,你这里一停顿,全场所有的人的目光就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聚焦向你。喂麦秆这活儿还有很大的危险性,你稍不留神,手指头就有可能给脱粒机飞转着的刀盘“咬”去,最轻最轻也会将手指头打的血肉模糊、鲜血淋漓。没有金刚钻就不能揽瓷器活,所以,不是青壮男劳力不到万不得已是不干这个差事的。
最累的活儿当属在脱粒机的前场用木叉子(后来又有了铁叉子)挑乱麦秸的,老式的脱粒机是麦秸和麦粒混合而下的,如果前场挑麦秸的跟不上,麦秸里面就会藏进去许多粮食,更重要的是会影响脱粒的进度,窝了工。如果一个人在前场挑叉子,累死也跟不上脱粒的进度,即使两个也累得没有一丝喘息的机会。所以,不是青壮劳力是万万干不了这个差事的。
其他的活儿就相对好些。
最最惬意的是将脱粒后的麦秸往场外运送以及站在麦秸垛上专职垛麦秸的人,特别是垛麦秸的哪怕躲在麦秸垛上躺个十分钟二十分钟也没人催促。通常情况下,往场外送麦秸的都是半大孩子,在麦秸垛上垛麦秸的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
那年我十四岁。第一次上阵打场,大人们给我安排的活儿是往场外送麦秸。
这是个好差事,与我搭伴的是比我还小一岁的我的一位“死党”。
我们的运输工具是那个大抢叉。
大抢叉类似拖车,约两米宽,有把手,有两个轮子,有十数个长长的木叉齿。大抢叉的威力极大,前场的“勇士”拼命似的挑出来一堆乱麦秸,我们两个推着大抢叉发生喊,抢起麦秸拖了就走,太轻而易举了。
大抢叉是生产队里的遗物,被我们当做废品收集来的。大抢叉已经损毁的相当严重,把手只剩下了短短的一截,轮子摇摆的也很夸张,而且因为轮轴缺油的缘故,推拉起来唧唧啾啾一直的叫。但是,不能不承认,是大抢叉给我打场的“处女秀”提供了方便和快捷。
第一次打场是晚上进行的,具体说是夜半十分。看着电灯影里忙乱的人影,吹着不时掠过的凉爽的夜风,我感到这打场简直是天底下最富有情趣的事了。
此后两三年打场,我除了干我的“本行”还干过用木叉子往高高的麦秸垛上搭送麦秸的活儿,这搭送麦秸的活儿比起我的“本行”是辛苦不少,但到底还只能算是“配角”们干的差事。
到了上高二,我终于有幸做上打场的主角了。
作为主角,我的工作岗位在脱粒机的前场,我的任务是不停地挑麦秸。
挑麦秸真的很刺激!打往前场里一站定,那手中的木叉子就没停止过跳舞,全身的衣服就没有干燥过。小臂和肩膀渐渐的酸上来了、麻上来了、痛上来了,我受不了了。
但是,没有人能替换我。父亲有病在身,哥哥上大学不在家,我家再没有别的男人,我必须以我家的主力军身份投入到我们几家打场的联合行动中去。
一干就是连续十几个小时,我咬牙坚持了下来。脱粒机最终停下来那一刻,我简直虚脱了。我的手掌心、虎口处磨出十几个大水泡。那年麦收后,我掉下来十几斤肉。
上大学让我暂时远离了打麦场。
大学毕业后,因为我工作的地方距离老家并不甚远的原因,我再次被卷入打场的“战争”漩涡。
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前进,一切都在与时俱进着。
脱粒机多起来了,前几年的联合作战也演变为各自为战了。
但打场毕竟不是一家人能干下来的活,不少人家采取了“借兵”的策略。
最初采取“借兵”妙计的是四光棍。四光棍五个女儿,最后一个儿子。大女儿已经出嫁了,儿子还没上小学。一家十亩多地,这打场对已经五十多岁的四光棍来说该是不小的考验。不过,当四光棍因打场的事一筹莫展的时候,“救兵”来了。
这“救兵”不是别人,这“救兵”是四光棍的二闺女刚刚谈好的对象,就算是“毛脚女婿”吧。小伙子为了巴结准岳母娘,来帮忙打场了,不光人来帮忙,小伙子还开来了手扶拖拉机,拉来了脱粒机,鼓风机等打场的全套机械设备。这还不算,小伙子还带来了大队人马,五六个棒小伙子。小伙子还随车带来了肉、菜、干粮和两捆啤酒。这下好了,不用四光棍一家“娘子军”动手,毛脚女婿和他的一帮哥们嗷嗷叫的一个“集团冲锋”,一大晌下来,粮食都给扬出来了。
四光棍心里乐开了花,邻居们都艳羡的要死。
越来越多的毛脚女婿踏进准岳母娘家的大门。
据考证,毛脚女婿是准岳母娘家最任劳任怨、最忠实可靠也最价廉物美的长工加短工。
有了这么得力、给力、肯出死力的“救兵”来帮忙,还有攻不破的堡垒、过不去的火焰山吗?
此风一开,大有不可阻遏之势。到得第二年麦收,各家各户的毛脚女婿们不请自来,从收割开始到托运、打场、扬场一条龙服务到底,接下来又帮着插秧,直到收种利索方才班师回“营”。
毛脚女婿们、准岳母娘们,皆大欢喜。
毛脚女婿们每到忙季帮准岳母娘们打场、种地从此渐成老家一带农村的时尚,而四光棍和他的毛脚女婿一不留神竟成了开一代风气之先的人。
不少新客(刚结婚不久的女婿)也不甘落后乐滋滋的加入了帮岳母娘收割、打场的队伍。
但也有叫苦不迭的。
哪些人叫苦?前两年还以儿子多而自豪的一塌糊涂的老头老太们。眼看着人家的“救兵”干起活来个个如狼似虎,几亩地的庄稼一呼隆就收下来、打下来了,又一呼隆稻秧也插上了,心里头就非常非常的不是滋味。反观自己的儿子们呢?越是吃紧当忙的时候,越是用人之际,却越是指望不上——早跑到岳母娘家或是准岳母娘家做“救兵”去了。
“哎,俺要是也有三个闺女五个闺女的该多好!”儿子多的开始羡慕闺女多的了,“俺那儿子都是给人家拉巴(养育)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不愿生男愿生女!
遗憾的是,爹娘尽管女儿多,“借兵”打场、种地的好事却挨不上边。姐姐们年龄大、出嫁早,自己家的一亩八分地还忙不过来怎么能够救援我们?妹妹们刚上初中,远没到谈婚论嫁的年龄。我们只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了。
经过几年打场实践的磨练、摔打,我已成长为我家打场的铁定主力(也是唯一主力)。
铁定的主力就得一个顶仨。
顶仨就顶仨,我一点都不含糊。我从脱粒机的前场挑出乱麦秸,再用木叉子挑了到麦秸垛底下,再将麦秸搭送到麦秸垛顶上去,绝对三个人才能干的活儿。
不累吗?焉能不累!累死也得干呢!父母体弱年高,妹妹尚在年少,作为“带头大哥”,我别无选择。
一直到结婚后好几年,都是这么干的。
忽然有一回,我家也终于来了“救兵”了。“救兵”是三姐和三姐夫。他们因为麦子全是种了晚茬的原因要落后我们三五日才能插镰收割。于是我们就打场。姐夫自然站上了脱粒机的踏板,我还是干我的老本行。
那时,由于打场规模早已经家庭化,这打场的场所也早就由打麦场搬到了各家的院子里了。
姐夫为了表现好些,简直拼死命的往脱粒机里面喂麦秆,脱粒机吃不下,竟好几次给噎的死了机,真是欲速则不达。
但是,我可是给苦死了。噎死了机子,我得半跪半趴在那里从脱粒机的肚子里一把一把的往外拽乱麦秆。等费劲九牛之力将脱粒机的肚子掏空了,还没直起腰来喘口气,脱粒机又呼隆一声转起来,姐夫一个“短促突击”,脱粒机的前场眨眼之间隆起一座麦秸小丘。我操起木叉一阵狂舞,挑出去,搭上垛去。回来又是一座小丘。
如此反复着,反复着。
我挺不住了。因为我毕竟是文化人,不是专业农民。
我向正在用木锨倒粮食堆的父亲提出休息一会的建议。父亲不肯,他说人家做客帮忙的都没说累,咱要是开口闭口的说累不是那么回事。再说了,大忙季节,人家还要赶着帮完工早些回家干自家的活去呢。
我知道父亲说的在理。但是我实在吃不消。当我硬撑也撑不下去的时候,我自作主张扳下了电动机的闸刀。
父亲明白了怎么回事,暴怒了,拿起木锨向我拍来。我没躲闪,我无力躲闪。但是,父亲的木锨并没有拍到我的身上,木锨被三姐奋力夺下了。
妻子看不过,躲一边抹泪去了。
院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我感到委屈,我也自觉没法坚持下去,我选择逃跑。
我在院子外随便骑了一辆自行车,脏衣服都没换,一溜烟的逃离,将父亲的怒骂尽数留在了脑后。
做“逃兵”后过了两三年,我终于彻底撤出了打场的“战场”,因为父亲身体多病的原因,哥哥把父母都接到了城里去了,我也因为工作的调动进了城。家里的几亩地全部托付给邻村的亲戚种去了。
打场给我留下的记忆实在太可怕、太恐怖,就是现在一想起十几年前打场的情景我都肌肉发紧、头皮发麻、四肢发酸、双眼发黑。
打场给我的双掌留下的厚厚的老茧过了五六年都没退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