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最高法院最近 upheld 了一名温哥华房东的43000元罚款。该房东在宣称要拆除租住的房屋后驱逐了四名租户,但最终并没有进行拆迁。
这位房东在东温哥华的房子里租住了两组租户,地下室住着一对,主层住着另一对。2021年10月,他向租户发出了四个月的驱逐通知。
通知中说明,租户必须搬走,因为房东要拆除他们的房子。
租户于2022年2月搬走。然而,房东并没有拆迁,而是三个月后将房子出租给了新租户。
第一组租户将前房东告上了住宅租赁处(RTB),并因恶意驱逐各获得了12个月的租金赔偿。房东被判向地下室的租户支付17000元,向主层的租户支付26000元。
不过,房东随后向卑诗省最高法院请求推翻RTB的决定,以免支付罚款。他辩称,家庭问题导致租赁计划发生了变化。
然而,法官认为房东未遵循拆迁驱逐的相关法律。法院了解到房东从未获得拆除房屋的许可。
法官表示:“他在2020年3月至2022年8月之间申请或获得了其他各种许可证,但从未收到拆迁许可证。”法官指出:“因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在2021年10月他发出四个月终止租约通知时,他并未遵守租赁法(RTA)的规定。”
房东在拆迁时只有在善意的情况下,且具备所有必要的许可证和批准,才能终止租约。法官认为仲裁员的初步决定是有效的,指出房东未能证明有特殊情况阻止他拆除东温哥华的房屋。
法官驳回了房东的申请,并命令房东支付租户的额外法律费用以及原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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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房东,就是要巨额罚款
- [15] (2025-04-08 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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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无权赶走租客,自己的房子自己说了不算。
- [11] (2025-04-08 20: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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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财产权的荒唐的左派法律
- [10] (2025-04-09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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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房东不懂政策还有租房怎样去除房客是合法的法律有关的问题
- [11] (2025-04-09 10: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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