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政府在斯夸米什附近公有土地上修建水电设施的提案引发的长期争议中取得了关键胜利,省政府在上诉中成功推翻了BC省最高法院先前的裁决。
否则纳税人又得为“公职人员渎职”赔上1000万!
这一争议始于2006年,当时绿能控股有限公司提出在斯夸米什以西的弗里斯溪上建造一座水力发电设施的计划。
该项目旨在从河流中引水并通过涡轮机发电,但不涉及大坝建设。绿能公司与BC水电公司签订了能源购买协议,约定以40年的固定价格出售电力。然而,项目推进的关键步骤——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水资源使用许可证,却在2008年被BC省政府拒绝。
尽管该项目符合技术和经济要求,但省政府的拒绝决定引发了长时间的法律诉讼。
2008年,绿能公司申请的两个关键许可证遭到拒绝,尽管该决定并非由授权的法定决策者做出。
根据CTV的报道,BC省最高法院在2023年10月的判决中认为,省政府官员的行为构成了“公职人员渎职”,并判决BC省政府向绿能公司赔偿超过1000万元,赔偿其因省府失职而遭受的机会损失。
然而,在BC省上诉法院的最新裁决中,法官乔伊斯·德威特-范奥斯滕(Joyce DeWitt-Van Oosten)代表三人合议庭推翻了这一判决。上诉法院指出,BC省最高法院法官凯文·D·卢(Kevin D. Loo)在案件中的一些关键事实认定与其结论“在逻辑上不可调和”。
争议的核心在于,2008年11月,省政府两名高级官员——土地综合管理局的助理副部长加里·汤森(Gary Townsend)和水资源管理司的助理副部长吉莉娅·贝拉迪努奇(Julia Berardinucci)通过电话通知绿能公司,两份许可证已被拒绝。尽管他们并不具备拒绝这些许可证的法定权力,这一通知成为绿能公司诉讼的关键证据。
BC省上诉法院认为,高院法官Loo的结论缺乏证据支持,特别是在如何解读2008年11月的电话会议内容上。
上诉法院强调,尽管汤森和德赖斯代尔的行为构成失职,但并未证明贝拉迪努奇在2009年8月正式拒绝水资源许可证时存在不当行为。上诉法院认为,贝拉迪努奇的决策并未受到其他官员行为的影响,因此无法将失职行为与绿能公司未能推进项目之间建立直接关联。
最终,上诉法院撤销了BC省最高法院的裁决,并驳回了绿能公司对省政府提出的损害赔偿索赔。尽管如此,上诉法官决定不向省政府收取诉讼费用,认为案件具有特殊性,结果喜忧参半,处理费用问题时应有所宽容。
这一裁决标志着绿能公司与省政府之间多年的法律争议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也为BC省未来的公共土地和资源开发审批程序提供了法律上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