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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警把儿子锁地下室火烧拍成视频 看过的人都哭了

Tue Nov 22 2016 09:25:10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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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渥太华法官周一裁定,一名停职皇家骑警反恐警员虐待11岁儿子。被告涉嫌禁锢儿子,把他锁在寓所地库内,并用烧烤点火器伤害他。由于案情骇人,此案被渥太华警方称为他们所见过的最严重的虐儿案。

  这位皇家骑警和他的妻子在2013年2月时一起被捕,两人当时分别为41岁和34岁,这名骑警的妻子是孩子的继母,邻居发现了被虐待的男童后,才被揭发,这名骑警当即被停薪停职。检控控告两人严重伤害、没给孩子提供生活必需品、强行禁锢罪名。同时,骑警还被额外指控性侵导致他人身体受伤以及用武器伤人罪,她的妻子也被控一项以武器伤人罪。两人均不承认上述指控。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马兰杰(Justice Robert Maranger)在裁决书中说,根据呈堂证据,该名男童受虐待、禁锢、火烧、殴打、袭击和捱饿,证据"清晰、令人震惊"。

  马兰杰说,这名父亲拍摄的视频是最有力的证据。

  视频中,男孩光着身子,哭喊着,并被链条锁在家中的地下室。视频还显示,瘦小的男孩被绑在地下室的墙上,喘着气,神情憔悴地看着自己突出来的肋骨处,视频里还传来一个男人不断嘲弄、侮辱男孩的声音。看完视频,当时许多旁听者都落下眼泪,法官也直摇头。

  男孩被发现时,腰部有多处伤痕。2015年秋季,一位给男孩做检查的医生上庭作证称,当时男孩只有50磅重,非常瘦弱。

  在今年早些时候的审讯中,这名前警员声称自己患有创伤后遗症(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他把自己描述成受害者,花数小时时间详述个人脆弱的精神状态,声称他担心儿子将来成为一个性侵害者,为了控制"难以控制"的儿子,他没有别的选择。前警官称他在战火揉虐下的黎巴嫩经历了痛苦童年,见到死尸、炸弹,还被一名老师强奸。他说年少时期给自己带来可怕的噩梦,警察职业也困难重重,一个"问题"儿子的存在再也让他无法忍受。

  他也承认使用锁链,将儿子锁在地库,折磨他,用烧烤炉点火器烧他,不让他吃饱。

  受虐待的男孩在法官的鼓励下出庭时说,自己“吓得要死”,并表示他的父亲还曾用手枪威胁他,惩罚他做几百个伏地挺身、罚跪几个小时或是把他关在厕所。

  法官在裁决书中说,涉案父亲的辩词不可信,最终判这名骑警及其妻子罪名成立。为保护这名现在已经14岁的男孩,法庭不允许公开两名被告姓名。

  小心,父母教育孩子时别触犯加拿大法律

  在加拿大,《刑法》第43条规定,家长、教师或监护人使用体罚的方式教育孩子要合理、适度,其中包括以下几条具体规定:

  1.关于年龄的规定。2岁以下的儿童绝对不能打,超过12岁的儿童也不能打,也就是说只有2到12岁的儿童可以打。因为2岁以下的孩子太小,不会从体罚中明白什么道理,而12岁以上的孩子完全有比体罚更好的教育方式。

  2.关于体罚部位和方法的规定。在加拿大,体罚孩子绝对不能打孩子的颈部或头部,只能打孩子的屁股;不能使用皮带、鞋子或衣架等任何物件抽打儿童的屁股、腿、手臂等身体各部位,而只能用手打;打屁股时必须五指分开,不能有角度,不能打出任何印记或瘀伤。

  3.体罚孩子的原因。体罚的原因必须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孩子,并非发泄愤怒或不满,而且体罚不能对孩子身体造成持久伤害,不能是非人道或是有侮辱性的。

  4.关于体罚孩子的法律责任规定。加拿大除联邦政府有儿童保护法以外,各省都有自己的儿童保护法。例如,安大略省的《儿童福利法》规定,未成年人在家庭中受到虐待,儿童保护会有权将儿童带走,通过法庭取得对儿童的临时监护权,直到法庭审理有关虐待儿童的案件,并作出判决为止。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向老师告发父母打骂的话,有关部门就会立刻介入,情节严重的,父母甚至会丧失抚养权。

       本文提到的案例已非一般意义的体罚,而是赤裸裸虐待,前警官夫妇被指控严重伤害,强行囚禁,未提供生活必需品等罪名,会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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