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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前奸杀案再审 4被告改判无罪戴红花步出法院

Fri Dec 23 2016 10:05:05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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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2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无罪。走出法院后,家人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戴上大红花,包车迎接他们回家。图为程发根戴着红花步出法院。(图片署名: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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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走出法院后,黄志强拥抱父亲。2000年5月23日,江西景德镇所辖乐平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案。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及汪深兵(另案处理)杀害蒋某某,强奸杀害郝某并分尸,抢走两被害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手机、IC电话卡等物品。作案后,程发根、黄志强、方春平三人用抢来的IC电话卡两次打电话给被害人蒋某某生前经营的超市,欲敲诈10万元。后因怕暴露,三人放弃了敲诈企图。(图片署名: 倪明/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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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从法院走出来后,程立和给他的律师来了个三鞠躬,以示内心的感谢。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7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宣判后,四被告人提出上诉。之后,案件一再重审。2016年4月27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因涉及个人隐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30日对本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图片署名: 倪明/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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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法院后,家人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戴上大红花,包车迎接他们回家。图为庭审后程发根等戴着红花步出法院。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律师、新闻记者、人民群众以及当事人亲属等80余人旁听了该再审案的公开宣判。再审宣判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克勤代表该院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当面赔礼道歉,并告知有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图片署名: 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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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方春平接受媒体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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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程立和戴着红花步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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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16年来为儿子申诉的艰辛,黄志强的父亲不禁老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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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此次无罪判决,在接受采访时方春平的堂哥露出笑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就本案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深入调查,并表示将认真汲取此案的深刻教训,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严把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程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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