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一名30岁女子入禀曼哈顿法院,要求互联网搜寻器Google、Yahoo!和Bing删除她的名字,因为她是“色情报复”受害者。
该名大学生前年与结识三个月的男友分手后,男友将两人发生性行为的片段上载到互联网。
女子声称片段在未经同意下拍摄,又表示她是西非裔,姓氏十分独特,令每次在互联网搜寻器键入她的姓氏时,都会出现该性爱片以至成人网站的连结。
女子要求多个互联网搜寻器删除她的全名,因为那次“色情报复”令她名誉扫地,对她的事业发展产生坏影响,难以求职,连实习生机会得不到。
纽约州现时没有法例针对在未经同意下拍摄的性爱片,女子入禀时,警方并没有拘捕女子的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