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卑诗省列治文的加拿大郭红律师事务所(Guo Law Corporation)信托账户怀疑遭前雇员冒签支票,亏空公款758万元潜逃中国案件有新进展。
郭红的一位前客户已向法院申请以藐视法庭(contempt of court)罪名,判处郭红入狱10日,理由是其未听从法庭指令提交财务文件及上庭接受盘问。屋漏又遇连阴雨,对此郭红的回应是她并非故意不递交文件,而是需要时间准备材料。在赔偿方面,她就表示在法院和卑诗律师协会(BC Law Society)的判决间感到两难。
根据《省报》(The Province)报道,法庭文件显示在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缺席判决中,郭红一位前客户孙小勇(Xiao Yong Sun,译音)胜诉,郭红欠孙小勇359,981元。孙小勇的律师莫里森(Andrew Morrison)声称,郭红故意不遵守法院命令,包括要求她上庭接受盘问及提交财务文件。
孙小勇的声明指郭红藐视法庭,要求法院判其10日监禁。这份将于近期接受聆讯的申请文件指:“法庭应维护法制,而非忽视其存在。允许律师自行选择是否遵守法庭命令,是向公众传递一种讯息,即若当事人不认同,就可毋须遵守法庭要求。”孙小勇声称:“尽管郭红知道她有义务在9月进行的一次审查盘问中提供财务数据,但她故意不这么做。”法官泰勒(Master Taylor)要求郭红在同月下旬出庭,接受孙小勇律师原本要在去年9月进行的盘问。
赔不赔郭红本人难定论
针对赔偿,郭红则声称:“卑诗律师协会早前下令我不得支付任何人金钱,如果要赔偿也是通过律师协会管理人,同时要按比例进行赔偿。但客户方面又拿到法庭的缺席判决,要我赔钱,我现在也不知到底要赔还是不要赔。”
郭红曾表示,计划利用卑诗律师协会管理人宣誓书作为支持,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取消孙小勇和其他客户类似的申诉,以及要求他们遵循卑诗律师协会管理人的规定。
据Postmedia News报道,郭红事件现部分交由卑诗律师协会管理人监管。该会发言人乔丹(David Jordan)响应指:“卑诗律师协会管理人的决定不能高于法院判决,协会聆讯判决不能阻止郭红按法院要求支付赔款。可如果一方获得赔偿,那其他在事件中受影响的客户,可能难以获得赔偿。”
考虑申请资不抵债
郭红周六告诉本报记者,她可能会考虑申请资不抵债(Insolvency),声称此举可暂时让客户不再继续告她,使自己能专注筹钱赔偿。
负责此事件的卑诗律师会管理人在12月21日信中指出,郭红没有权力出售其在还款计划中建议的资产。该管理人曾提出建议,就是申请破产。在此之前,该管理人也提出过该建议,但被告知郭红的资产大过债务,所以不会考虑。郭红对本报记者声称,她不会考虑申请破产。她声称:“我的资产大过债务,我不会也不想申请破产。申请破产,不仅影响我的声誉,这对客户也不公平。”
珠海法院质疑银行凭证复印件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简称检察院)指,由于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两涉案嫌疑人。
检察院发给郭红提出申诉的答复函指,「经本院有关部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子昕、潘倩涉嫌犯罪的犯罪地和结果发生地均在加拿大。该案主要证据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被害人提供其在加拿大律师所的一些银行凭证复印件。」
郭红在接受访问时指,嫌疑人既然已经供认有非法动用公司账户内的信托基金,而且还说要归还。郭红无法理解检察院为何不逮捕嫌疑人,她对此决定感到遗憾。
要求联邦政府出面交涉
不过,郭红称赞中国公安非常有效率,立案迅速,她会继续透过管道向中国方面提供证据,甚至不排除邀请联邦新民主党温哥华东区(Vancouver East)选区国会议员关慧贞协助,要求联邦政府出面向中方交涉,希望讨回公道。
郭红表示,她已向列治文皇家骑警报案,希望骑警协助彻底调查,最终可提供相关证据给中国公安,以逮捕犯罪嫌疑人,把客户的钱追回来。
a
不提交
- [275] (2017-01-13 16: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