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因去年被裁定诈骗逾5000元罪成的前富都名宴负责人潘钰仪原定于此日判刑,但因为主控官当天呈交由颐康基金会撰写的声明,反驳潘钰仪代表律师早前求情陈词中提到的潘热心捐款颐康基金会一事,并称潘多年前答应捐款至今还欠数十万元未付。颐康基金会的声明打乱了法官原定判刑计划,法官称需重新考虑量刑。
潘钰仪(左3)曾为颐康54.5万元,自称捐款百万
据明报报道,主控官Michelle Rumble提交颐康基金会的声明后,要求法官判刑前要先考虑三个重点。
第一﹐潘钰仪自称曾向颐康捐款百万﹐但其实她当初承诺的捐款只有82万多﹐当中真正兑现的只有54.5万元﹐尚欠29.41多万元,此文还有其他承诺但未兑现捐款15.4万元。
第二,潘钰仪只是在颐康基金会董事局任了一届名誉会员,到了第二届﹐她还未完成任期便遭基金会从名单上剔除。
第三:颐康基金会曾以潘的父亲潘鉴清名字为一间护老院命名,但因钱没给足,目前基金会有意将潘鉴清的名字移除。
据星岛日报报道,辩方律师助理Ms Mainville向法官解释,潘钰仪确有向颐康捐款54.5万元,且有税单收据作凭证,谈到认捐一事,辩方指颐康声称潘答应认捐数目并非合约形式,而是义助捐款,潘至今仍有协助颐康职员筹办其公司有份赞助、周六举行的龙宴,显示她即使面对官司仍不忘从事公益。主审法官称他需时审阅控方提交的颐康基金会信函,法官表示案件已审理一段颇长时间,不想再拖延下去,宣布明天进行宣判。
潘钰仪表示,对颐康基金会﹑对基金会总裁萧显扬极度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