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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砍头事件:他说了这句话 天灵盖被削

Mon Feb 20 2017 09:44:02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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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武汉惊传斩首案震惊中国!一名22岁的四川籍姓胡男子,疑因1元钱的口角纠纷,持菜刀将一家面馆的42岁老板姚某当街斩死,并砍下头颅丢弃在垃圾桶内。

  综合现场多个目击者的描述,当时的场景是这样的:胡某冲到店内的桉板上提起一把菜刀,挥刀就砍伤了姚某的一只腿,和一条胳膊。姚某瘫软在地。但胡某已经杀红了眼,拎起姚某,往屋外面拖,拖到一辆汽车边上,姚某靠在车上已经动弹不得,胡某对着他的胸口连砍几刀,又一刀削掉了姚某的头顶天灵盖,姚某倒地身亡后,胡某揪着姚某的头发,对着他的脖子连砍十几刀,生生把头颅砍了下来,还砍断了一条胳膊。事后,他还将满是鲜血的头颅顺手丢进垃圾桶内。

      目击者还原命案真相:只因老板说了这句话

  据事后附近的街坊邻居们推测,胡某和两名小伙伴一起到姚某面馆吃面,可能当时姚某凭经验,已经判定这三个小伙是外地人,路过这儿的。所以在收面钱的时候,本来招牌上写着四块钱一碗的热干面,他收了五块钱一碗。多收了三元钱。

  其实姚某这样做也有出处。春节前有一些坚持营业的小食店理发店等,会把单价适当提高一点,一般情况下顾客也会理解。姚某在春节前就已经把每碗面提高了一元钱。现在已经过了正月十五了,他可能还没来得及把价格跌回原价。

  三个人中,有两个人没有言语,只有22岁的胡某用四川话向老板提出了异议,“牌子上写着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几块钱索?”

  可能心情正好不太爽,姚某用平时习惯了的大嗓门当即把小伙子吼了过去:“我说几块钱一碗就几块钱一碗,吃不起你就不要吃。”胡某与他争执了起来。激烈的时候,姚某一把掐住了胡某的脖子,把他抵在了墙上,被胡某的两个同伴劝扯开了。

  不知什么原因,本来已经完了的这件事,又起了高潮。姚某和胡某又开始争执起来,而且越来越激烈,胡某再次被姚某揪住衣领抵在墙上。

  再后面发生的事,太突然,太血腥,致使胡某的两个同伴都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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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某杀人后淡定把菜刀放回原处

  虽然围了不少人,但胡某当时手持菜刀,正在行凶,没人敢上前阻拦。一位居民在报警后外出求援,遇到了三四名身着警服,路过的警察。据目击者说,率先赶到的警察,由于是办事路过,并未携带枪械、手铐等。几名警察赤手空拳跑了过去,在路边顺手抄起了两根铁棍。

  警察赶到时,胡某已经停止了作桉,但并未逃跑,站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两名警察上前,一左一右控制住了胡某,胡某并未反抗。此时,胡某手上、胳膊上满是血,一滴滴朝地上滴。警察问胡某:“你的刀呢?”胡某指了指面馆,他将姚某杀害后,将菜刀又放回了面馆的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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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目击者说,警察在现场问胡某:“你知不知道你杀人了,为么事要杀人?”胡某并无什么表情,看起来已经麻木了,只是说:“他掐我。”此后,两名警察驾着胡某的胳膊将其带走,胡某一路没有再回答问题。目击者说,胡某“看起来蛮造孽(可怜),衣服也蛮单薄,看起来也不干净,像在外面打工的。身上、脸上看起来蛮脏,人又黑。”

  死者姚某离异育有3子 维持生计不易

  据公众号‘掌上武汉’报道:姚某是湖北十堰人出生于1975年,与前妻育有三个子女,几年前夫妻离婚了,姚某带着12岁的幼子在武汉生活。一年前,因为孩子要在武南一村附近的晒湖小学上学,他就把这个店面盘了下来,卖炸酱面和热干面。他做事很能吃苦,虽然下的面条味道一般,但还是可以勉强维持生计。

  平时只有他和一名帮工在店中,但春节后,帮工一直没有来,他就一个人在店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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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姚某12岁的儿子以及部分亲属在警察的陪同下来到事发地。姚某的儿子手捧姚某的遗像,在门口站立了许久。

  病史:去年在当地精神病院住院

  犯罪嫌疑人胡某是达州宣汉县三墩土家族乡龙虎村一组人。宣汉县三墩乡龙虎村当地村组干部提供的胡某残疾证复印件显示:2010年10月25日,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向胡某东颁发了残疾人证,其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等极为“二级”,其监护人正是父亲胡大平。“他的病时好时坏,发作起来就没法管。”胡大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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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他一回家,整个家里就不得安宁,连父母都敢打。”胡某的堂兄胡先生说,因为担心胡某东在家里惹事,他曾刻意将其带到工地上两年多。胡某这些年来谁都不怕,唯一有所顾忌的就是堂兄。但“也都经常不服管教,这两年来跟我打过几次架。”胡先生说,前年在福建的工地上时,胡某打他父亲致伤,光养伤就是好几个月。

  堂哥胡先生说,去年在工地上,胡某不但动不动就跟别人吵闹打架,而且在工地上搞破坏,行为举止越来越离谱。“他好歹还读过初中,但是经常发些让人莫名其妙的短信息。”堂哥说,记得有次出门,他们前脚刚走,胡某就发来短信:“不会吧jhjjj过了。”问他什么意思,胡某回复说:“你说呢你自己家就这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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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胡某叔叔介绍,去年下半年,胡某在一位亲戚家玩耍时,与一位同辈的表亲打了一架,但身高只有1.60米的胡某没打赢。今年春节,胡某再去亲戚家拜年时,居然悄悄带了两把菜刀。“幸好被人及时发现夺了下来。”其叔叔现在想来,也觉得后怕。

  去年12月份,胡某被家人送到了宣汉县的精神病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花了好几千块钱,感觉有所好转。但此后胡某拒绝与父亲、堂兄一起外出打工。

  精神残疾二级杀人会判刑吗?

  如经伤情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如下: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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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嫌犯母亲真诚道歉

  2月19日晚,某报记者赶到胡某东一家人的现居地大竹县牌坊乡太平桥,胡某东的母亲冉某在家,父亲胡某华在西宁打工。面对记者的采访,冉某掉下了眼泪,真心对死者的家人说声“对不起”,给他们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冉某表示,后面将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看面馆视频图片,太狠了,凶犯抓获后非常淡定。为避免观者不适,体谅受害者家属感受,小编就不发视频了,图片也是处理过的。有人说,“现在的中国,遍地的戾气”。小编只想提醒大家,当正常人遇到垃圾人,是不可以用正常方式去回击和反应的。生命如此脆弱。生活中你总会遇到一些垃圾人,那么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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