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满加拿大的法律对杀人犯的惩罚太低。杀一个人在其他国家可能要判死刑,但是在加拿大,可能只关十几年就出来。本周四(3月2日)的一条新闻,再度刷新人们的三观:多伦多一名13岁男孩射杀女孩,可能只判三年。
据本地英文媒体680News报道,这起案件发生于2015年7月某日上午,多伦多一名14岁女孩罗斯(Lecent Ross)和朋友在Martin Grove Rd和Finch Ave W附近的一处廉租屋内聚会,其间被一支半自动手枪击中。她的同伴立刻拨打了911报警,急救人员到来后将小女孩送往医院,医生在一个小时之后宣布她不治身亡。
其后有报道指,小女孩是自己玩枪的走火,但是警方的调查发现,她是被一名13岁的男孩开枪击中的,而那手枪是一支非法枪支。
警方拘捕了那名13岁的凶手,此外还拘捕了另一名18岁的涉案男子。
由于涉案人士都是未成年人,所以警方禁止公布其姓名,也不能公开案件细节。公众所了解的,就是凶手最初被控过失杀人,但是后来该控刑事疏忽导致死亡(criminal negligence causing death),并于去年11月被法庭裁定罪成。
他的量刑刑讯将于周五进行,来自警方的消息说,检方正在和辩护律师谈判,其结果可能就是这名男孩在少年管教机构服刑三年。
死者的母亲Alicia Jasquith听到此消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她对媒体表示,自己无法相信杀一个人只判三年,法庭“毫无公义可言”,这让她十分伤心。
涉及此案另一名18岁男子也被控刑事疏忽导致死亡。他的名字也并没有公布,这是为了保护13岁小凶手的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