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引发加拿大华社广泛关注的“柯耀昆菲佣案”有最新进展。BC省高等法院经过重新审理,推翻了被告、香港移民柯耀昆(Franco Yiu Kwan Orr)了贩运人口的罪名,不过仍然保留两项较轻的罪名,即其非法聘用外国人,以及申请签证时提供不真实资料。
早前报道指,柯耀昆夫妇于2008年从香港将菲佣L.S(法庭已禁止媒体报道其真实姓名)带来加拿大,在观光签证逾期后仍将其留在家中工作。2010年6月,柯耀昆的太太与该与菲佣发生争吵,而后者拨打911报警,称自己受到“虐待”,从而让夫妇俩吃上这场况日持久的官司。
来源:《省报》(The Province)
在初审时,菲佣L.S声称,她是被柯耀昆夫妇“骗到”加拿大,一落地就被取走了护照,而且被锁在一个有两道门锁的屋内,每天工作16个小时,每月工资仅500元。
尽管这些证词都被法庭被证明不是事实,但是柯耀昆仍然被裁定贩运人口(human trafficking)、申请签证时陈述不不真实,以及非法雇用外国人等三项罪名成立。2013年,柯耀昆被判18个月的监禁,成为依《加拿大移民法》被控贩运人口罪名成立、并判刑的第一人。
柯耀随后提出上诉,BC省上诉庭推翻了对其的控罪,并下令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
本月9日,负责重审的BC省高等法院法官邓肯(Jennifer Duncan)做出裁决,推翻了柯耀昆所面临的一项贩运人口罪名,但是两项较轻的罪名,即申请签证时陈述不不真实,以及非法雇用外国人仍然成立。
在裁决书中,邓肯还质疑菲佣L.S的可信度,表示其证词前后不一、相互矛盾,令人怀疑。
例如,L.S声称不知她持的是什么样的签证来到的加拿大,在海关也没有人给她解释。邓肯对此表示质疑,因为在温哥华这样大型的国际机场通关,不可能没有人面试她。
此外,法官还对L.S声称的,受到柯耀昆家庭的不良待遇表示质疑,称她的想法过于“极端”,否定了来加拿大后获得的任何好处。
柯耀昆目前面临的两项罪名,比之前的人口贩运罪要轻得多,最高刑罚是罚款5万元和入狱2年。他的量刑聆讯已定于9月14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