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简称CRA)称,卑诗省本拿比居民劳森(Keith David Lawson)因逃税及教导他人逃税,于上月31日被判处入狱18个月。
CRA指出,调查确定劳森在2004年至2008年税务年度,未有申报收入159,629元,逃避缴交18,036元联邦所得税。此外,劳森在2005年至2008年税务年度里,未有为联邦政府代收12,681元货劳税(GST),然后上缴给联邦政府。
还有,劳森透过公司Paradigm Education Group,教导本国国民如何逃税。该公司出售包括书籍、DVD和CD光盘,并举办研讨会,教导他人怎样逃税。
经过审理,46岁的劳森被裁定数项罪名成立。卑诗最高法院法官在上月31日判处劳森两项逃避罪名各入狱6个月,以及罚款30,717元,同期执行。另外,法官判处劳森一项教导他人逃税罪名,监禁12个月,合共18个月。
CRA提醒民众,必须如实申报收入,一旦逃税罪成,除了要缴交所欠税款和利息之外,也可能判罚两倍的逃税款项,并且最高监禁5年。
若纳税人如在之前报税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填漏、填错,或未有提供详细资料,可透过CRA的自愿披露计划(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作出纠正。根据该计划,必须是CRA尚未发现有问题、以及去信要求民众解释之前,由报税人主动向CRA申报,缴交未付的款项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