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知名华人律师陈炳丁因为被客户投诉挪用超过50万元的资金,被安省律师协会暂停执业资格。
法庭文件显示,律师协会根据《律师协会法》暂停律师陈炳丁(Ping-Teng Tan)的执照,以等待正在进行的调查。
陈炳丁先生同意律师协会该命令,但不承认律师协会提出的事实主张,并保留在听证会上对任何指控提出异议的权利。
律师协会听证法庭裁决,鉴于陈炳丁先生的同意,以及律师协会提交的未被质疑的证据,律师协会作出的临时停职命令请求是适当的。
律师协会还提出了一份金额为16,314元的费用账单,并请求支付10,000元。法庭决定费用应由最终听审该动议相关程序实质内容的小组决定。
法庭文件显示,陈炳丁律师于1977年获得执业许可。从2007年起,以独立执业者的身份工作。
2024年2月4日,律师协会收到一位陈炳丁前客户的投诉。主要指控是陈炳丁律师没有释放从一项商业出售中获得的超过50万元的资金。
2024年3月5日,律师协会授权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的一个问题是陈炳丁律师可能挪用、处理不当或误用信托资金。
陈炳丁律师聘请了自己的律师。
2024年4月9日,陈炳丁将其在律师协会的身份改为“停止执业”,生效日期为2024年4月5日。他通知律师协会他正在退休,并已通知客户,其事务所已停止运营。
法庭文件显示,该动议于2024年4月12日提交。法庭裁定陈炳丁律师临时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