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宗房东与房客之间的驱逐纠纷,于本月一路诉至卑诗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法官裁定住宅租务审裁处(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RTB)需要覆核该案,因为仲裁员审理时程序不公。
法庭文件指出,纠纷的焦点是房东试图驱逐住在温哥华市中心一间柏文的房客。房东声称,该房客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她用胶带遮住了房屋的通风口,阻碍建筑物内的空气流通并造成安全隐患。
但租客否认在厨房和浴室通风口贴胶带,声称该胶带是房东贴的,并指房东未能对租赁单位进行必要维修和补救,拒绝解决她关于香烟烟雾的投诉等。
RTB裁决员指出,房东与房客的关系十分紧张。房东于2024年秋季向房客发出了3份驱逐通知,其中一份是当面递交,一份是透过电子邮件发送,第三份则透过挂号信发出。
但3份通知提及的日期并不相同。
房客于10月9日提出了异议,亦即对最近一次通过邮寄送达、在10天内迁出的驱逐通知。
但RTB仲裁员审理此案时指出,她对驱逐令提出异议的时间已经太迟。RTB的理由是,从第一份驱逐通知算起,到10月9日时,10天期限已经过去了。
仲裁员建议租户和房东就双方都方便的搬出日期达成协议。
「这取决于你,」仲裁员说。「你希望房东给你住到月底的机会,还是希望房东做出有可能让你提前搬走的决定?」
仲裁员于11月6日作出裁决,执行双方在RTB听证会上达成的和解,并下达占有令,迫使申请人(租户)于年12月1日搬离租赁物业。
然而租户将此事诉至卑诗最高法院,认为RTB听证会不公平。
法官表示同意,并称仲裁员提到了两个可供她选择的方案——确定搬出日期或向房东发出占有令,这样她就可以提前搬出。但仲裁员没有提到第三种选择:她(房客)可以请求仲裁员延长争议的截止日期,准许她于10月9日提交的申请有效。
法官写道:「直到听证会举行,申诉人才意识到自己已经错过了提交争议的最后期限。」「仲裁员告诉申诉人她只有两个选择,这是不准确的。」
法官发现租户是在胁迫下达成搬出和解协议的,因此案件将被发回RTB进行另一次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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