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华人的传统习惯,收养子女一般不愿意被外人知道,主要是为了出于保护孩子目的。但是在填写法律文件时,如果不如实陈述则被判定为隐瞒,华裔女子吴某就遭遇了这样的窘境,结果被加拿大移民部判定5年内拒绝入境。吴某上诉被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2009年吴某申请移民加拿大。在申请中她将姓张的丈夫和10岁儿子列为附属申请人。但移民官对其儿子的出生证产生疑问,要求吴某提供亲子关系的基因测试证明。2014年3月,基因测试结果证实,吴某与儿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其实吴某对此心知肚明,儿子是领养的,当然没有血缘关系。在接到加拿大移民部要求提供基因测试证明的通知后,吴某主动递交了领养证明,加拿大移民部一个月后才收到基因测试证明。
移民部随即给吴某发函要求其解释,并称由于她向移民部提供虚假文件和不实信息,她面临若干年不准进入加拿大的惩罚。
吴某通过律师做出解释,称她在移民部要求基因测试前,还没有办好领养手续,为此对外称其为亲生,这样做只是出于保护孩子的良好愿望。因在中国领养的孩子,容易在学校中受到欺凌。
2015年,移民部再次致函吴某,告诉她因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被拒绝入境加拿大5年。
2017年2月,吴某获取短期签证前来探望身在加拿大的女儿时被拒绝入境。吴某将移民部告上法庭,要求对此进行司法覆核。吴某因为,就算是领养儿子也符合附属家庭成员一起办理移民,何况她的儿子此时已经持学生签证在加拿大留学,但法官驳回了吴某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