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拿大广播公司(CBC)报道,有加拿大律师发出警告,别高兴太早,入境美国时,绝大多数美国海关的边境官员仍然有权查你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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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麻省(Massachusetts)波士顿联邦法庭做出裁决,在没有合理怀疑理由的前提下,对入境美国人士搜查笔记本电脑或手机等电子设备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theU.S.Constitution'sFourthAmendment)。
本案的原告既有个人,也有维权组织,前者包括美国公民及海地出生的美国居民,后者则包括“美国公民自由联盟”(theAmericanCivilLibertiesUnion),以及“保护隐私电子前线基金会”(thepro-privacyElectronicFrontierFoundatio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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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波士顿的法庭做出了有利于入境人士的判决,但在蒙特利尔执业的移民律师AndreaVaitzner警告说,目前有关裁决的适用范围有限,只适用于美国麻省的海关,而美国其它地方的边境官员仍然有权搜查旅客的手机或电脑等电子设备。
这名律师指出,“(即便如此),我对客户的一般建议并无改变,仍然建议他们,不要在手机等电子设备内存储一些边境官员不希望看到的东西。最好在入境美国前,清理一下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的资料,将可能带来麻烦的文件档案储存在云端数据库内。”
这位律师强调说,无论如何,美国海关边境局官员不准许检查远程保存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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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之一的“保护私隐电子前线基金会”对波士顿联邦法庭的裁决表示欢迎,称入境美国的旅客再也不用担心被无理由地查看手机了。
但多伦多律师HenryChang则比较谨慎。他说这一裁决显然是保护私隐权积极的一步,但的实际应用范围有限,因为一旦出了波士顿的国际机场(LoganAirport),实际上就不管用了。
他说只有两个办法,让这个裁决对美国所有的海关都起到作用,也就是说,对所有美国海关官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一,如果被告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而最高法庭裁决支持这一地区法庭的裁定。
第二,如果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承认波士顿法庭作出的裁决是有效的,并决定将之纳入到职员指引中。
这位多伦多律师还表示,从目前情况来看,似乎还没有到这个地步,因此入境美国的加拿大人还是应该小心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