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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街头吹笙半辈子,人到暮年渴望回国

Fri Dec 04 2020 10:51:16 GMT-0800 (Pacific Standard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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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郭艺,1954年生人,家住北京鼓楼边儿的大石桥胡同。我打小喜欢音乐,17岁就进入北京电影乐团当了笙乐演员,那时候跟乐团进人民大会堂是常事,可谓风光无限。

28岁那年,年轻气盛的我决意辞职去英国学指挥,为了勤工俭学,我走上街头给老外表演吹笙,没想到很受欢迎。

靠这项绝活儿,我不仅挣到了钱,还结识了一位金发碧眼的英国女孩。后来我中断学业,和她结婚生子,除了去各地演出,大部分时间都在广场上、地铁口度过。

如今我66岁了,早已从年轻小伙变成白发老者,回首人生,虽不能说毫无悔意,倒也潇洒快活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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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之后,我仍会去广场上吹笙,只要有人凑旁边听我就高兴。

我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母亲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的大学生,毕业后在北京110中学当英语老师,父亲是中央歌舞团的二胡演奏员。我们家六个孩子,我排老五,上头四个姐姐,下头一个弟弟。作为长子的我自小备受宠爱,吃喝不愁,生活无忧无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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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我们一家人在北京茂林玉照相馆拍摄的全家福,此时我的弟弟尚未出生。

除了父亲,我的伯伯、伯母也都在中央歌舞团工作,耳濡目染之下,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了对音乐的兴趣。

一岁多,听着收音机里放的歌,我就开始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

那时我家住在中央歌舞团的大院里,院子里有排练厅,不许闲人进去。年龄稍大一点后,我最爱做的事就是趴在窗户上看里面的人排练舞蹈、演奏乐器,一看就是一整天,从不觉得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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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在1955年写的日记,里面提到了我听着收音机跳舞的事。

1966年小学毕业后,我进入有名的北京一中读书。我们这些学生没多久就被安排到工厂参加集体劳动,劳动完又跑去农村种地,忙得不亦乐乎。等再回到学校时,平日里开朗外向的我被选入校文艺宣传队,在老师的建议下,我决心学习一门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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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中学时的我,拿起二胡也能随便拉上几曲。

那会儿大家学的最多的还是二胡、古筝这些传统乐器,洋气点儿的学小提琴、钢琴。我家情况有些特殊,父亲早在1964年就离世了,母亲彼时正在乡下接受再教育,几个姐姐都在乡下插队,家里只剩下我和弟弟,也没个大人帮拿主意。

于是我便由着性子,选了一门没人学的乐器——笙。笙是中国最古老的吹奏乐器,由竹子和金属簧片制成,和成语“滥竽充数”中的竽差不多,吹奏时用手指按着竹管下端的开孔,靠簧片与气柱发生共鸣出声,听起来柔和高雅。

虽然笙的历史悠久,但那时候笙已经很少见了,出现最多的场合是在农村的红白喜事上,一般会用来合着唢呐一块儿吹吹,除此之外几乎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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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把笙,时间太久已经朽掉,需要用绳子捆住。

由于太过小众,笙不仅没人学,也没人专门教,老师只告诉了我每个音节在哪儿,之后我就自己摸索着学。好在我对音乐还算有天分,整天抱着自己瞎琢磨,竟然还真给琢磨会了。

1971年,我在报纸上看到各个文艺团体在招生,就想去碰碰运气。正式考试时,我自认为演奏得比较一般,但考官又让我唱了两首歌,听后觉得我嗓子不错、耳朵灵、节奏感也好,判定我是个潜力股。

就这样,17岁的我幸运地进入了北京电影乐团。

北京电影乐团如今已改名为中国电影乐团,自1949年解放后,先后为近两千部电影、电视及纪录片、专题片录制音乐,到过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演出。且不说那个年代,就是放到今天,能进到里头工作也无疑是件体面光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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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到乐团的我,每次正式上台前有同事帮着化妆。

进乐团之后,我小日子过得快乐又充实。那时每月基础工资有四十八块五,另有一些洗礼费、车马费、录音费、演出费等,能保证我的生活衣食无虞。

我那会儿经常和朋友下饭馆儿,去的还不是一般的饭馆儿,而是莫斯科餐厅,北京人称它为“老莫儿”,那是北京七十年代最有名的一个外国餐厅。

在事业上,我也步步高升。进乐团没几年就评上了“独奏演员”的职称,可以单独用笙演奏曲子,别的乐器给伴奏。二十多岁的我,就成了团里不可或缺的主演之一。

1978年,中国选了一些音乐有成就的演员录了张叫《云雀》的黑胶唱片,里头就有我吹的独奏曲;1979年对越自卫反击战开始后,我曾跟随中央慰问团到云南前线给战士们进行慰问演出;1980年,我参加了第三届电影百花奖颁奖典礼的演出,和名噪一时的演员刘晓庆同台合影……

用现在的时髦话说,这都是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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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百花奖,刘晓庆获得最佳女配角,我(右一)和乐团同事与她的合影。

当时的我也算年轻有为,可毕竟才二十啷当岁,内心总有些隐隐的骚动。就跟医生都想当主治大夫一样,我不甘心一辈子只当个独奏演员,梦想能站在舞台中央,成为一名水平高超的指挥家。

为了学指挥,我向团里申请去中国音乐学院学习。但团里对演员求学有明文规定,过了24岁就不再批准。我虽然郁闷,但也能理解,毕竟人家培养了这么多年,正是需要我卖力工作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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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电影乐团的定妆照,那时已经是名成熟演员。

迷茫之际,三姐给我指了条路,她说团里要是不同意我去音乐学院,就让我来英国学指挥。三姐1979年跟一个法国人结了婚,婚后到英国定居。听了她的提议我十分心动。

但我既不懂英文,也从来没有走出过国门,当时还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心里纠结得要死,一遍遍问自己:真的要舍弃现有的一切,奔赴那个陌生国度吗?

犹豫了有大半年,我终究还是拗不过那颗躁动的心。1983年,29岁的我决定去英国自费留学。

和如今出国一样,上世纪八十年代出国也是差不多的手续:先拿中国护照,再申请英国签证,申请签证需要经济担保,我的钱不够,最后还是姐姐帮忙搞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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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我拿到了人生中第一本护照。

当年一张从北京去英国的机票要400多元,由罗马尼亚航空公司承运。这家公司的办事处驻扎在罗马尼亚大使馆里头,我要进去买机票,得先得大使馆同意。大使馆呢,又非得有馆里的工作人员出来接应才放行。

没办法,我就在那等啊等啊,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个出来倒垃圾的清洁工,最后是她带我进了进去。

那时人民币最大面值才10元,我拿着一沓钱进去,出来时手里只捏着一张薄薄的飞机票。

工作十二年,我一共攒下800元人民币,买了机票后,我又拿着所剩不多的存款去友谊商店挥霍了200多,买了一堆那个年代的稀罕物,譬如香油、花生油、芝麻酱等等,全给我母亲留下了。

母亲自1972年得脑血栓后,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临出国前,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她。但她对我出国这件事相当支持,不仅是她,当时身边的同事朋友也纷纷羡慕得不得了,毕竟国门刚开放没多久,在大家眼里,能出国的都不是普通人。

走之前,团里的同事还给我开了个欢送会,嘱咐我学成后回国做贡献,我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内心满是即将走出去看世界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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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那天,母亲不顾身体虚弱,说什么也要去机场给我送行。

1983年年底,带着对家人的牵挂与对未来的期许,我拖着满行李箱的臭豆腐、六必居酱菜、花卷馒头,踏上了去英国的旅途。

飞机航程共27个小时,中间分别在巴基斯坦、阿联酋、罗马尼亚、比利时停了一次,跟坐公共汽车似的。当飞机抵达最后一站伦敦的上空时,我从舷窗往下望去,满眼无垠的绿,心里情不自禁地慨叹:太美了!

然而这股新鲜劲儿没持续多久,难题就来了。下飞机排队等着出关的时候,海关工作人员跟我说英文,我一句也听不懂,整个人直愣愣地杵在那儿。他们又叫了个香港人过来当翻译,可香港人听不懂普通话,我也不懂粤语,两个人用手比划,鸡同鸭讲了老半天我才稀里糊涂地过了关。

到伦敦的第二天,没来得及倒时差,我就背着书包赶去汉姆史密斯学院报到。离开学校十几年,已经是近30岁的人了,当我重新背起书包去上学,心里有种难以言说的兴奋劲儿。

学校是三姐提前为我联络好的,相当于北京的语言学校。按照规定,我得在这儿待够两年,把英语学通了,才能申请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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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语言学校读书时,我与同学切磋乒乓球球艺。

我就读的那个语言班有30名学生,有来自法国的、西班牙的、缅甸的、越南的,肤色样貌什么样的都有。

教我们英文的萨雷老师五十多岁,面对一群母语各异的学生,课上得那叫一个费劲儿,比如教“lay down”(躺)这个词时,他只能整个人躺在地上,再翻个面儿,脸朝下,就是“lay face down”(趴)。教水果的时候,就得揣着一堆五花八门的水果来教室。

最早班里就我一个中国人,有一天萨雷老师突然跟我说,班里要来一个中国小伙,特精神、特帅。果不其然,那小伙儿一来,班里女同学把眼睛都给看直了。这人是谁呢?就是咱中国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张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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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班里就我俩中国人,自然也走得近。前两年他来英国,我们恢复了联系。

虽然都在一个班,但我可不是名人,学习之余必须打工挣钱。好在临出国前,我借同学在餐厅工作之便,磨练了两星期厨艺。也正是有了这手准备,我很快就在唐人街找到一份饭馆里的工作。

那饭馆不大,老板是山东人,看到大陆的留学生倍感亲切,加之我人也开朗聪明、肯卖力气,便爽快地留用了我。

语言学校只有上午9点到12点的课,12点以后就无事可做了,因此,我几乎每天都会去饭馆干活儿。工资按天结算,每天30英镑,我那时每个月的总花销不会超过200英镑。

在饭馆工作卖的就是力气。炒菜、擦桌子、拖地这些活儿有多累倒是次要的,主要是英国饭馆一般都营业到半夜十二点才关门,关门后还得收拾一番。等我回到家里,基本已是凌晨两点了,而我第二天一早还得赶去学校上课。

时间久了,总归有些精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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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饭馆打工时,我与山东老板的合照。

大概过了七八个月,有次我和同学闲逛到科文特花园广场时有了意外发现。这个广场不仅是欧洲非常著名的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还集中了来自全世界的街头艺人和街头表演艺术家。

在当时的中国,街头表演可能会被人看不起,但在这里不会,每个人都怡然自得、陶醉其中。我当时就寻思着:何不把自己的笙也抱来,支一个卖艺小摊?

没过几天,我就拿着自己的家伙什儿去了广场。心里不觉得丢人,也一点不紧张,就怕外国人不喜欢我这笙乐演奏。

我大概是广场上第一个吹笙的,这乐器外国人都没见过,乐器本身就十分扎眼,加之我演奏的中国民乐也让他们感到稀罕,没一会儿就里里外外地围了好几圈人。

我这人是个“人来疯”,人越多,我吹得越带劲儿,越沉浸其中,几乎到了忘我的地步。那一个晚上,我就挣了80英镑,相当于原来在国内一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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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我在街头吹笙,旁边拿手鼓伴奏的是我后来的英国媳妇儿阿曼达。

挣到第一笔钱之后,我就再也不去饭馆打工了,天天到广场上吹笙,不到两年的时间竟攒下了一万英镑。当时觉得自己特厉害,以前从来没想过这辈子能赚这么多。

1985年,我第一次回国,把手里的英镑换成人民币有将近十万块钱,在当时的中国这无疑是笔巨款。

刚落地北京,我便呼朋唤友地聚餐,统统由我来买单。剩下一书包现金全给了我母亲,颇有点衣锦还乡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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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第一次回国,我与朋友一块儿去地坛公园游玩。

只是当时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去街头吹笙这个选择竟冥冥中改变了我的后半生。它让我遇见了我美丽淑良的妻子,让我在英国一住就是37年,也让我放弃了成为指挥家的梦想,永远地成为一名民间艺人。

从北京回到英国后,我继续边上学边在广场上卖艺,按照计划,我该就这样波澜无惊地度过我的留学生活,再回到祖国实现梦想。

直到某天,我在广场上正吹着《听妈妈讲过去的故事》这首歌,因为旋律比较忧伤,很多人都红了眼眶。偶然抬眼间,我瞥见了一个金发女孩儿。

她站在人群后面,只露了半边脸出来,闭着眼睛沉浸在音乐中。现在不有个词儿吗?叫岁月静好,她给我的就是这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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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的妻子,周身散发出一股娴静的气质。

我当时心想:您可千万别急着走啊!天遂人愿,女孩非但没走,还在一曲终了时主动来到身前与我说话,她说,“我家这周有一个晚会,你能不能过来表演?给你20磅。”

因为自小习惯了还价,这会儿我竟下意识地脱口而出,“30磅!”话一出口就懊悔不已,其实她不给钱我都巴不得去的。好在她也没跟我计较,最终许诺给我25磅。

自那以后,我就与这个叫阿曼达的女孩建立了联系。我那时英文还不太好,俩人交流起来也挺困难,但由于那会儿中国相对闭塞,阿曼达就对中国特别感兴趣,所以每次见面我都会用蹩脚的英语给她描述我的家乡、我的童年,她听得津津有味。

偶尔我也陪她一块儿去看电影,尽管我看不太懂,但只要和她待在一块儿,就觉得十分美好。不到一个月,我们正式确定关系,搬到一块儿同居了。

或许是觉得我这人有才又幽默,阿曼达最终决定嫁给我,她父母也都支持。1988年举行婚礼时,我还是个穷小子,车房一概没有,身边只有在英国生活的6个亲朋,甚至婚礼当天,我这个西装革履的新郎官儿还是坐地铁去的婚礼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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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英国习俗,婚礼当天我的胸前戴了一朵白花,阿曼达坐在我左手边。

阿曼达出生在英国的中产家庭,从小在仆人的服侍下长大,生活相当优渥。尽管如此,她却没有半分怨言地嫁给了我,连结婚戒指也挑了个最便宜的,29英镑,换算成人民币才几百块钱。

我一直觉得,娶到阿曼达是我今生莫大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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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英镑的戒指,阿曼达一戴就是33年。

在广场上吹笙不仅让我收获了爱情,还让我迎来事业的转折。我的演奏引起了“世界音乐舞蹈艺术公司”老板彼得·加布里埃尔的注意,在他的盛情邀请下,我加入了国际狂欢节大家庭。

每年我们都会去各个国家的艺术节演出,像日本、新加坡、南非、阿联酋、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这些国家我都去过。每一次演出,我们乐队都受到热烈欢迎。

观众最多的一次是在美国,台下差不多有30万人,欢呼声如潮,灯光晃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那也是我最享受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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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西演出时,我(后排左一)与乐队成员的合照。

西洋乐器比较常见,每次轮到我的独奏节目时,观众们都对笙格外感兴趣,当我说到这是中国最古老的乐器之一,有超过3000年的历史时,台上台下的人一阵惊叹,我听了心里倍儿自豪。

可人一满足就容易忘记初心,一场场演下来,成为指挥家的梦想逐渐被我抛之脑后。巡演机会越来越多,我一年中有半年时间都在忙着这个事儿,压根没时间再学习语言课程,申请大学更是无从谈起。

现在回想,那时候的我已经迷失在了热闹和繁华里,不愿丢下这些,那就只能顺着眼下的局面继续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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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期间,我与梅尔·吉普森(左一)的合照,他拍过《敢死队3》和《血战钢锯岭》。

收入提高,也是我当时不愿放弃演艺回学校读书的一个原因。小时候,我在北京的胡同里买一罐可乐都有点舍不得,而那时一次演出挣的钱,就能买一千罐可乐。

与阿曼达结婚不久,我曾花4万镑买了个小房子。房虽然小,但在诺大的英国,总算有了一个我的地盘,心情激动得不得了。

1999年,凭着巡演攒下的钱,我又在伦敦买了套带花园的三层小楼,19万镑,那儿的地段特好,相当于北京二环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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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中间这幢是我家的房子,从1999年一直住到现在。

在演艺公司那十八年,也是我人生中风华正茂的十八年。如今,66岁的我再回头追忆,除了怀念那段经历,一些遗憾事也在心底搅动起来。

记得刚结婚时,我与阿曼达商量着以后要生四个孩子,想着人多家里热闹。但由于我四处巡演,待在家的时间太少,作为园艺师的阿曼达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忙,以至于我们最终只有一个小孩。

他从小就念叨着要兄弟姐妹,我们也一直想着等有时间了再生。等后来不忙了,我们也老了。

对母亲我也一直心有愧意。从我1983年出国到她1994年去世的这11年里,我只回国六次。一开始想着反正留学几年就会回去,后来则是因为巡演的工作太忙,实在抽不开身。母亲去世前,我带着一岁多的儿子回去看望她,那是她第一次见自己的亲孙子,神志却已经糊涂。

我心里特难受,觉得这些年亏欠家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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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的儿子头头,他是中英混血,模样很帅气。

50岁那年,我的人生轨迹再次发生改变。演艺公司将老演员更新换代,我成了被替换的那一个。

离开公司,我可以去其他乐团,也有机会跟别人一起做生意,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自由自在地吹笙,给一个人吹和一万个人吹都一样,只要他喜欢。

于是我又重操旧业,抱着笙坐回了广场上。直到今年一月,因为身体实在撑不住了,我才彻底告别广场演奏生涯。

我在北京电影乐团的同事也全退休了,有的早已当上首席,有的成了指挥,无一例外,他们都评上了一级演员。有老朋友对我说:“郭艺啊,你当时要是不出国,如今就是教授级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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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回北京,和几十年没见的初中同学一块儿吃饭、唱歌,仿佛回到了少年。

老朋友们这么一说,我心里就有点不是滋味儿。好在我这人生性乐观,一转头,又想起了吹笙生涯里遇到的那些打动我的人和事儿,心里多少能好受点。

我曾遇到过一个中年男人,每次甭管我表演多久,他都在我身旁站多久,听完总是轻轻地在我琴箱里放下5英镑,让我很是困惑。直到有一天他儿子来感谢我,才道出了背后的故事。

原来那位先生自从妻子去世后就得了抑郁症,听完我的音乐后,又开始觉得生活有意义了。

还有一次我演奏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在我面前泪如雨下。她说自己有一个儿子,16岁开始接触毒品,17岁便被毒品组织杀掉了。她悲痛不已,怎么都缓不过劲儿来,每次一听到我的音乐后,心情就会特别平静。

一想到这些,我就觉得释然。只要有音乐,只要能让我展示出音乐的才华,只要有人能欣赏我的音乐,无论在大剧场里吹,还是在艺术广场吹,我都觉得高兴。尤其是每每看到家里温柔的妻子、孝顺的儿子,我更是无比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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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与阿曼达从英国赶来参加头头在上海的话剧表演。

儿子头头自小热爱(电视剧)中国文化,三岁时就把《西游记》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家里墙上全是他画的孙悟空、唐僧。后来他从利兹大学表演系毕业,一门心思地想去中国发展,我就带他回了北京。

最近这三四年,他一直在中国,边当英文老师边当模特,疫情暴发后又回到英国陪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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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头在我家花园里的照片,为了当模特,他身材保持得非常好。

头头的中文水平现在已经很不错,我们爷俩儿经常用中文天南海北地聊,他对我的经历很感兴趣,总是勾起我对祖国和亲人的回忆。

我是个有故事的人,很想被大家伙儿知道,就经常边录视频边聊,发到西瓜视频之后反响竟然还不错,国内很多同胞都乐意听,那我就继续讲下去。

如今人到暮年,我越来越思念祖国,就盼着儿子哪天在中国稳定下来了,我和阿曼达也一块儿回国定居。我期待着那一天快点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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