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五一致裁定间接证据即已经足够裁定疑犯藏有儿童色情物品罪名成立,标志着检察官毋须辩驳儿童色情制品如何储存在被告电脑的任何其他可能解释。高院法官克伦威尔(Thomas Cromwell)在裁决书中指出,引用证据或其他似是而非理论必须建基于逻辑或经验,不能以推测作为根据。
裁决说﹐尽管“可能理论”与“推测”之间有时不易区分﹐但基本问题在于﹐按照逻辑与人类经验判断的间接证据﹐能否合理支持一项推理﹐而不支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裁决书亦指似是而非的理论和推测经常不易界定,但最基本是环境证据不论从逻辑抑或人类经验来看,均能合理地支持被告有罪的推断。
高院没有订立新规定指引陪审团如何处理环境证据,但建议法官在审理唯一或主要倚赖环境证据的案件时,应当提醒陪审团注意其规限。
最高法院不同意亚省上诉法院去年对卡加利男子维拉罗曼(Oswald Villaroman)的裁决,当时亚省上诉法院推翻原审法官裁定维拉罗曼的电脑藏有儿童色情制品罪成,指称原审法官无考虑到涉案儿童色情物品出现在被告电脑内的其他可能性。
加拿大最高法院认为,原审法官在应用环境证据时并无犯错,因此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案中被告维拉罗曼在2009年12月把手提电脑带去修理,维修员发现他的电脑内藏有儿童色情物品后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