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安省一男子因乱伦、性侵犯和性骚扰罪被判入狱7年半,法官Brian P. O'Marra在判刑时谴责被告丧心病狂,从女儿11岁起持续性侵犯长达15年,尽管女儿现在愿意原谅他,但法官依旧重判他入狱7年半。法官认为“乱伦是一种灵魂毁灭的犯罪”。
为了保护受害人身分,法院下令不能公开报道被告姓名。法官奥马拉在判刑时表示,被告把女儿当作妻子看待,除了要她做家务外,还强迫她进行亲密性行为,性侵行为从1997年开始,直至2012年为止。
法庭文件显示﹐该男子最初将女儿的手放在自己的生殖器上﹐经过一段时间﹐他"要求性亲密行为﹐包括肛交与阴道交媾"。法官说﹕"多年来﹐他不停侵犯女儿。受害人被迫相信﹐他们的关係正常、可以接受。""(他)伤害亲生女儿﹐要她相信﹐他们的性关係是合适的。他要她相信﹐他们是『恋人』关係﹐不是父女。"
法庭文件表明﹐2009年﹐被告女儿与1名年轻男子发生性关係。她的父亲知道后﹐坚持与她性交﹐不採取避孕措施。
在法庭聆讯期间﹐受害人作证说﹐她怀了孕﹐她相信那是父亲的骨肉﹐她后来堕胎。
她指出父亲长期性侵犯她,导致她感到羞愧、内疚和沮丧,最终更被诊断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候群症(PTSD)。
儘管受害人觉得自己失去所有东西,但她决定饶恕父亲,这并不代表容许他再次伤害她,而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把所有痛苦经历,一併抹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