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岁的芦老太去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看下牙,8月定好方案,下颌拔牙做义齿,现场交了5000元。9月去做牙时由90岁老伴陪着,医院换了治疗方案,老太被全口拔牙种牙,能正常使用的6颗上牙也被一次拔光,满嘴只留下2颗智齿。
团圆口腔称,医院不用通知家属,没有法律规定手术要子女签字。
团圆口腔在小区摆摊,第二天去看牙全“中奖”,但须现场交钱
胡女士父母家住陕西西安凤城一路,8月21日,看到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在小区摆摊宣传,“事后想想,摆摊那人太像托儿了。”胡女士说,父亲90岁,母亲芦女士83岁,上牙还能使用,下牙还剩2颗,松动了想去重做下颌假牙,一咨询,“摆摊的孙某说,第二天医院刚好有优惠活动,让我们去医院。”
8月22日,胡女士和父母来到团圆口腔医院,孙某车接车送。到了医院,“孙某带我们去抽奖,给了3张奖票。”胡女士说,连着三轮,三张奖票接连中奖,自己先中了一袋大米,父母又接连中了两张优惠券,“一张写着‘一万元’,欧洲品牌种四颗牙免一颗植体;一张是做其他项目可减1000元。那么多人只有我们接连中大奖?还以为是幸运,事后才发现是陷阱。”
胡女士说,现场交了5000元假牙费用,医院称后面可随时去治疗,“我们并没有考虑种牙,要不然肯定就用1万元的优惠券了。”
老太交5000元定方案做假牙,子女不在又让交4.4万元种牙
9月19日,母亲芦女士去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做下牙的活动牙,“前期都确定好了,就是去做下颌假牙,我当天有事没去,没想到老两口自己去了,医院把我妈全口牙都拔了,做了12颗种植牙,又让交了4.4万元。”胡女士说,当天也是孙某车接车送,自己还叮嘱孙某帮忙操个心,“我们去看下牙,好好的上牙全被拔光了,孙某也没告诉我。”9月21日,“父母说要去装牙,我陪着去,这才知道牙全没了。”说到这里,胡女士情绪有些激动,90岁的老人陪着83岁的老人去看牙,“这么大年纪的人做手术,不需要家属签字吗?全程也没让父亲签字。定好的治疗方案,趁子女不在改变,为啥全程不通知子女?就是年轻人,也承受不住一下子全口拔牙种牙,更何况83岁的老人做过心脏搭桥,还有高血压。”
胡女士回忆,9月19日当天,父亲给自己打了个电话,没有提及全口拔牙、全口种牙,只说带母亲去做了下牙,“当晚7点左右我们通话,他们刚回家。”
医生说做假牙一个月不能吃饭,啥都看不见光让签字
9月2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见到了胡女士及其父母胡先生、芦女士。芦女士的面部人中、下巴仍有多处青紫淤血,上唇要用手辅助才能拨开,“嘴巴不敢碰,说话就疼。”芦女士说,嘴里的牙全被拔了,“当天来看牙,他们说做活动牙嘴里要装铁片,一个月不能吃饭,那我不得饿死了。他们让我种牙,说当天做了第二天就能装上牙吃饭了。现在嘴跟鸡刨一样,也不敢咬,这些天只喝了流食。”
芦女士的面部人中、下巴仍有多处青紫淤血,上唇要用手辅助才能拨开
胡先生说,陪老伴儿看了下牙,两颗牙松动都拔掉了,“每天早上枕头上都是血。”医生当时明确告知,做假牙要等一个月戴牙,没牙不能吃饭,种牙只有当天下午饿一顿,第二天就装牙正常吃喝,于是同意了种牙,“但一直流血,隔了两天才装上牙,现在也吃不成饭,医院不该骗人。人本来好好的,看完牙头晕得站不住。”而直到此时,胡老先生并不知道9月20日老伴儿又被拔了上牙,随后记者和院方询问治疗过程时,胡老先生才得知老伴儿上牙全没了,“我以为上牙是给她做了牙套,怎么能全拔了还种牙?我们看下牙,上牙好着呢,为啥要拔上牙?太胆大了!”
然而,问及拔了几颗牙,上牙有几颗,种植体什么品牌,用了什么材料等问题,芦女士一概不知,“我不知道这是啥牙,他们说我女儿的(种植牙)能用40年,我这个(种植牙)能用60年。”芦女士说,60年之后自己都140多岁了,用不着那些,“他们就说做这个能吃饭,他们拿了好多单子,小字我眼睛看不见,不知道写的啥。‘这写个名字,这写个本人,这按个手印’,我问有没有个老花镜给我戴上,他们也没吭声,让我填了有五六张。”
拔牙后满嘴血,团圆口腔跟回家去银行取钱,90岁老伴陪同却不知妻子上牙被拔光
9月25日,老两口给记者讲述了在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就诊的经过。芦女士说,9月19日,孙某叫车接送,带老两口来医院看牙。中午拔完下牙的两颗牙后满嘴血,种牙还要交四五万元,“小孙叫车跟着我回家取存单,又跟着我去银行取了5万元,取了钱她一直拿着,回医院交费也是她拉着我去交,剩下的6000元才给我,又交了4.4万元。”取钱、回医院、交钱后,当天下牙种牙已到下午4时许。9月20日,又来医院拔了上牙。
胡先生一直以为老伴后面几天是去打针消炎、做后续治疗,不知道第二天又拔了上牙,“天天都满嘴是血,戴不上牙,疼得没办法。说第二天就戴牙吃饭,出血出得厉害,最后好几天才戴牙。”
芦女士提供的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收费单显示,12颗雅定种植体等费用共48600元。
>>记者暗访
了解治疗经过被“扔小屋”,追问2小时才告知,老太上牙共6颗一次全拔
记者和患者及家属被带到团圆口腔治疗大楼之外的“小屋”内
工作人员拿出翻拍的芦女士口腔CT说, 上牙一共六颗;下牙两颗已经松动,还有两颗智齿,“智齿没有拔,6颗上牙和2颗下牙拔了。做了12颗种植牙,上下各6颗。”芦女士9月19日拔了2颗下牙,种了6颗下牙;20日拔了6颗上牙,种了6颗上牙。
看下牙为何拔上牙?“一般来说,能拔牙肯定是符合拔牙的指征,芦女士的情况我不了解。”这名工作人员说。
就诊档案中没有拔牙颗数记录,《拔牙手术知情同意书》未填写拔牙原因
在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提供的35页就诊档案复印件中,甚至没有具体拔牙颗数、位置的记录,在一份9月19日的《拔牙手术知情同意书》上,医生已告知需要拔牙的疾病原因空格处并未填写,空白处手写有“全口余牙拔”。病史一项中,心脏病史也未勾选,落款处只有芦女士签名及手印,“受委托人/法定监护人签名”空白无签字。
8月22日,在口腔面诊记录单上,口腔初诊方案为:拔下颌种植或吸附性义包,连冠上颌大支架。9月19日病历上,治疗计划变为:全口种植修复,患者知情同意,因考虑患者年龄及体力问题,上半口及下半口分开种植。9月19日、20日病历中均提到“患者及其家属知情理解要求治疗”,落款处有医生签字。21日病历显示,取下牙龈保护帽,口内分次戴入上颌和下颌即刻牙齿。
工作人员:即刻种牙并不是当场种好,只是过渡牙叫“即刻牙”
工作人员说,芦女士现在戴的是临时牙,“要调整现在还来得及,还没做完呢,现在装的只是临时牙,就是让你吃饭的,吃坏了再给修。”
芦女士做的即拔即种,“即刻种牙”不是当场做好?她说,芦女士现在装的过渡牙叫“即刻牙”,是新技术,种上要等半年后才能装基台、戴牙冠,“不管大小,这是个手术,也流血了,要长呢。”她说,浑身没劲恢复期正常,嘴不听使唤“只是新牙不习惯,需要适应过程,有的人戴过渡牙好几个月。”
就83岁心脏病患者全口拔牙种牙、换了治疗方案为啥不告知子女问题,工作人员说,“做牙之前肯定会有评估的,身体条件够了。她没有老年痴呆,思维很清晰。”
另一位工作人员说,做手术医院不会给家属通知,更不会通知子女,“没有这条法律。”她说,本人在场不需要家属签字,况且芦女士有家属陪同,“法律没说老伴陪同不行。”
老人疼痛难忍,医务主任说“你看多精神的”
工作人员说,孙某是医院工作人员。为何跟着老人一起去取钱?“她们做市场的,就是这样的。老人年龄大了,有需求要陪同,就是可以跟着。”对此,家属质疑,取钱都知道年纪大了,换方案拔牙种牙为啥不告知?“这个我不跟你说,等市场人来了说。”
等待期间,芦女士多次表达嘴疼头晕,流露出痛苦神情,难忍时趴在桌边。一位医务主任进来,测量血压高压152,低压74。工作人员说,“天天喝稀饭,她能不头晕吗?”医务主任说告诉芦女士:“你要吃有营养的,你看多精神的。”
问一共拔了几颗牙,二人未告知,称可去找赵姓院长助理,具体治疗方案只有她了解。
换方案手术,医院为何不通知家属?赵姓院长助理:患者自己跟家属沟通
等待后,孙某和赵姓院长助理进来。赵姓院长助理说,就是考虑到老人年纪大了,第一天下牙做完,让回去休息,第二天才做了上牙,“弄完了每天来打针,(芦女士)状态可好了。”
家属提出换治疗方案为何不告知?“给姑娘说肯定不愿意。”赵姓院长助理说,孙某9月24日又去小区,芦女士遇见,还给孙某送了水果和肉,“都好着呢。现在人不舒服了可以去综合医院挂号内科看看,在这是专科医院,只能看牙,专业不对口。”
赵姓院长助理坚称,“没有换方案”,是芦女士自己要种牙,害怕做活动牙有一个月适应期,“我们说的是适应期,没说不能吃饭。”
拔牙、种牙手术未告知患者家属子女,是因为“阿姨(指芦女士)说花自己钱,告知女子还以为问子女要钱呢。”她说,应由患者联系家人告知,“给你们(指患者)时间,你们自己去跟家属沟通好。”
种牙要多交4.4万元,团圆口腔市场经理叫车拉老人去取钱,再回医院种牙
记者询问跟去家里、银行取钱一事,赵姓院长助理立刻把孙某叫去倒水。回来后,再问取钱的经过,孙某看着赵姓院长助理的眼色说:“没有,要用钱我就把阿姨送去了,想不起来啥时候取的,啥时候离开。”
最后,一位医疗院长出面,在与芦女士当面对峙下,孙某承认,9月19日,在芦女士拔了下牙后,她跟着芦女士去家里拿了存单并去银行取了钱,原因是“老人年纪大了需要照顾”,“钱我拿着,我也没拿跑。”
该医疗院长说,芦女士目前生命体征都正常,恢复有个过程,“19号到现在都没问题,老人接受不了做活动牙的过程,才种牙的。”看下牙为啥要拔下牙?“所有的牙齿肯定是医生根据评估的。”她说。
>>新城区卫健局
9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和胡女士来到西安市新城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工作人员说,经常接到对于团圆口腔医院的投诉,每个月都有。
胡女士反映情况后,工作人员说,家属陪同无明确要求,“你们(患者)确实签字了。”她说,在病历上认定患者签字有没有效力,要依据法律,“我们会调取资料等进行调查。子女没签字,这个我们没办法界定,要看签字的患者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没有法律规定80岁以上不能签字,这是个口腔手术,不是重大手术,也不是三甲医院。”工作人员说,没有告知子女确实不太合理,但要先调查确定。
去看下牙却被拔去能正常使用的上牙?工作人员表示,这需结合医院方案确定。
种牙档案中出现“西安画美医疗美容医院”,工作人员称,画美无种牙资质
那么,两家医院之间是啥关系?混合行医的做法是否合规?工作人员说,团圆口腔是二级医疗机构,画美医美没有分级,画美也没有种牙资质。““他们没有这个项目,具体我也不太清楚,之前我们检查消毒时,他们两家医院是在一块做的,具体要听医院解释。行医混乱的问题,目前还没认定。我们不是执法人员,需等有关部门核对后再处理,不能现在定论,需调查确定。”
卫健部门将进行调查,建议家属与医院先协商
工作人员现场联系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负责人来区卫健局。团圆口腔工作人员称,拔牙等操作是与老人沟通好的,但也承认未告知老人子女拔牙一事,“我们都这样拔,一次拔十几颗牙的都有,主要是残根。”胡女士反问,上牙也是残根吗?该负责人未回答。
经过双方了解情况,区卫健局工作人员要求西安新城团圆口腔医院对就诊病历等患者档案进行封存。“需执法人员检查诊疗过程是否规范,包括考量患者年龄及术前诊断以确定能否拔牙。目前若患者术后有不良反应,应先让医院及时跟进,保证老人安全,同时,要结合诊疗资料核查。”工作人员建议,患者先跟团圆口腔医院进行协商,待调查结果出来后会与家属胡女士联系。
团圆口腔负责人说,对于老人产生的身体不适,如果是因种植牙导致且外院有诊断证明,会承担相应责任。
>>种植专家
主要问题出在上颌即拔即种,对高龄病患须谨慎
9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一位西安三甲医院种植牙专家。依据芦女士的病历及拍片,他说:“下颌的牙拔了种牙,患者有心脏病,如果术前都有评估,下颌没什么太大问题。”
对于芦女士上颌,该专家说,一般像中末期牙类,在留不住的前提下,会给患者种牙。“有些牙齿留不了了,并且老人也有愿意要去做的话,会考虑拔牙种植修复。但是,也可以做活动义齿修复,从稳固等方面,活动义齿肯定不如种植的效果好。”他说,按芦女士的情况,除了沟通的问题,还有手术适应症,“老人、孩子可能都没想到,连拔带种一次进行,术后反应会这么严重。主要问题是上颌即拔即种,对年龄比较大的病人,我们是比较谨慎的。”
>>律师说法
医院若未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老人签了手术文书,则知情权被侵犯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涉事医院进行拔牙以及种牙的有关操作合理与否,取决于其是否明确告知了患者,患者是否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2条明确规定,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本事件中,如涉事医院未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老人签署了有关手术文书,老人知情权则被侵犯了。
赵良善表示,老人提到年事已高,很多字看不清,被叫去直接签字,显然不合理,根据《中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这意味着老人“明确同意”情况下,医疗机构才能进行诊疗活动。因老人看不清内容,未充分了解签字的内容,这样的签字不应视为老人已“明确同意”。若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均被侵犯,涉事医院则涉嫌违法。
高龄种牙手术风险高,获得家属同意更合理
赵良善指出,关于治疗方案变更问题,双方通过缴纳费用方式订立合同,意味着双方已经对于采取何种治疗方法进行了确认和合意,如医院提出其他种牙方案,属于对原合同重大内容的变更,这种变更合法与否,需审视是否征得患者同意,是否经过充分解释和告知。涉事老人年龄较大,这种告知说明义务,就显得更为重要。显然,老太在签字时提到“看不见,指哪签哪”,这可能表明医院在保障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方面存在不足。但如医院能够证明充分尽到有关义务,老人行为能力正常时,这种变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只是相对来说,老人年龄较大,实施种牙手术风险高,获得家属同意显得更加合理。
两天内全口拔种安全性存疑,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赵良善介绍,对于医院两天内拔种多颗牙齿的医疗行为,如果未进行医疗评估和风险评估,则违反了医疗操作规范和安全要求。因为涉事老人高龄且伴有基础病,而医院方并无任何证据能够体现:是否对老人进行身体检查,是否对老人基础疾病进行了任何方式评估操作,所以,拔牙安全性存疑,短期内拔牙种牙的可行性存疑,如医院无充分证据证明,那么此类短期内拔牙种牙的行为则违反医疗法律规定。当然,如双方争议较大,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于此类短期诊疗操作进行风险性和可行性评估,最终给出中立的评估方案。
陪同老太取钱,侵犯消费者财务自由和自主选择权利
赵良善解释,医院营销人员陪同取钱病保管的行为,也显然不妥,因为医院作为诊疗机构,其任务是收治患者,完成诊疗,收取诊疗对应的费用,这样的诊疗应当以必要性为限。涉事营销人员应属于医院工作人员之一,其营销行为已超过了正常诊疗范围,且为达到目的陪同老太取钱,侵犯消费者财务自由和自主选择权利,因为其陪同或者帮助拿钱等行为,会直接影响老人的判断。
两家医院在法律上为独立个体,管理混乱属违法行为
赵良善称,关于机构之间存在混同问题,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种牙属于诊疗行为,因其在口腔中实施,所以要求较高,种牙医疗机构需要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专业科室设置、医生资质、设备环境及消毒标准以及植体材料齐全等资质,任意一项不合格,都可能导致有关感染或者手术风险。涉事两家医院,工作人员提及系同一家,显然站不住脚,因为内部持股相同或者管理上的重合,并不代表这两家医院法律人格混同,这两家医院在法律上属于独立个体,各自承受各自的法律后果,所以如患者就诊于其中一个机构,另一个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参与显然也是不合法的。所以两家机构管理混乱,属于违法行为。
赵良善最后道,关于两家医院的级别,这通常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的规模、设施、技术、人员配置等多方面因素来评定的。关于其是否有医疗资质,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因为医疗诊疗属于行政审批范畴,有关证书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