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市政人员周三公布了一项拟议条例的新细节,计划要求那些驱逐租户以翻新房屋的房东向政府申请许可证,并向需要被驱逐的租户提供额外的经济补偿。若提议获得通过,这些新规将从明年开始实施。市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希望该条例能遏制多伦多的非法“驱逐”。
据CP24报道,该条例是借鉴了汉密尔顿市制定的类似条例的元素。汉密尔顿市最近成为安省第一个通过条例要求房东申请翻新许可证的城市。
作为多伦多拟议新规则的一部分,该市的房东需要申请租赁翻新许可证,并且他们必须在发出N13终止租约通知后的七天内完成此操作。房东们还被要求在申请此许可证之前先获得建筑许可证,而且必须将翻新许可证张贴在出租单元门上。
工作人员表示,要获得装修许可证,房东必须提交一份由“符合条件人士”开具的报告,说明装修或维护工作“非常广泛”,因此需要整个单元空置。而要获得许可证,房东需要为每个出租单元支付700加元的费用。
此外,市政府工作人员正在推出一系列新措施,以保护租户免遭驱逐。
根据该报告,新条例将要求房东制定一项计划,为选择返回其单元的租户提供“租金相似的具有可比性住房(comparable housing at similar rents)”。根据拟议的条例,如果租户需要在此期间自己寻找临时住房,则房东需要每月支付“租金差额(rent-gap payments)”以弥补临时住房的房租差额。根据拟议的新规则,选择不返回单元的租户将获得“遣散补偿(severance compensation)”。
按照市政府的定义,因装修需要驱逐(renovictions)是指房东以需要空置出租单元进行装修或维修为由非法驱逐房客。
工作人员报告指出,“因装修需要驱逐租客的行为可能包括拒绝让租客行使优先权力在装修后返回、非法提高返回后房客的租金,或在驱逐房客后并没有进行重大装修。”
“这导致租客流离失所、永久失去可负担的市场出租房,并导致多伦多无家可归者人数增加。”
工作人员建议该条例于2025年7月31日生效,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适当的教育和沟通工作”。
市政府工作人员还表示,该条例是在夏季与住房倡导者、房客权利专家以及房东和房客协会协商后制定的。
报告指出,“拟议框架旨在平衡解决滥用装修作为驱逐租户的借口的需要,以及满足多伦多现有出租房屋经常老化的必要装修和维修工作。”
根据工作人员报告,多伦多建筑部门将实施和执行该条例。
“多伦多建筑部门的工作人员完全有能力在建筑许可流程的早期告知房东他们根据条例应承担的义务,并将制定清晰、易懂、面向公众的多语言指南以支持合规性。”
报告称,多伦多建筑部门的工作人员将“积极监控”装修许可,并将支持“及时完成”工作,让租户“尽快”返回。
规划和住房委员会成员将在10月30日的下次会议上讨论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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