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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法拉盛华人酒店遭遇租霸警察也赶不走!

Thu Oct 21 2021 08:29:16 GMT-0700 (Pacific Dayligh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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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下午,因两名房客不支付酒店住宿费并拒绝搬走,法拉盛Super Lake酒店(Super Lake Hotel)老板只能报警,但是没想到还“送”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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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该酒店402号房间的2名非裔房客则表示,他们从9月12号入住酒店,到10月18日,已经超过30天,按纽约州法律规定,属于租客,而酒店老板即房东,不能强行将他们驱赶出去。

警方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赶走不付钱的2名租客,酒店老板需向房东房客法庭提交申请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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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纽约州法律规定,在没有租约的情况下,房客住满30天就算是租客了,不属于临时寄宿,任何房屋纠纷、驱逐房客,房东必须经由房屋法庭的法官作出裁决。

这时房东可以按30天租约算,给租客30天的终止住房通知,然后开始进行针对非法侵占的“驱逐”程序。

Super Lake酒店老板娘袁莉莉(Lily Yuan,音译)将向2名租霸发律师函。

她说,经营酒店11年来第一次碰到这种事情。

这2名房客9月12号住进酒店,9月22号登记离开,随即又登记入住。他们刚来时用信用卡支付房费,后来直接付现金,一共交了2600多美元房费,到10月14日开始就不付钱了,看来是一早就计划好了“白住”酒店。

老板说,按照他们租住房间的价格,房费约为107美元/每天。

对于此民事纠纷,法拉盛诉讼律师朱律师表示,由于疫情影响,现在房屋法庭还没有开庭,而且积压了很多纠纷案件,通过房屋法庭申诉最快需6个月,慢的话可能需要1~2年。

纽约保护租客的这一法律对于酒店和房东来说不公平。

即使租客不交房费,根据法律规定,酒店必须继续提供水电,而请律师通过房屋法庭处理该民事纠纷,酒店老板将花费至少3000美元的律师费,加上至少半年租客将拖欠的房费,约为3万6千美元。

朱律师也建议老板寻求纽约市议员顾雅明以及国会众议员孟昭文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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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老板表示:政府如果想要帮助穷人,也应该由政府负担,不能将帮助穷人的责任转嫁到商家身上。

由于纽约保护租客的法律,很多Airbnb房东在出租房屋时租约都不再敢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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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a 沒頭沒腦又幼稚的法律,呆子才會想出這種要死不活的法律 - 自找死路 [47] (2021-10-22 17:40:53)
(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