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离开中国到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的男子,竟又使用中国护照回乡探亲及周游列国。男子在被加拿大政府褫夺他的难民身份后提出司法覆核,但联邦法庭维持决定,认为「照顾乡间生病外婆」并非理由,所以褫夺了该男子的难民资格。
加拿大国际广播电台报道,法庭早前颁布的判决书指,一名到加拿大申请难民身分的中国周姓在2015年12月抵达加拿大后,经律师代办并成功取得难民资格。他在2018年6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虽说申请难民者,理应是「受原籍国家逼害而恐惧」不得不去国,但周以难民身分取得永久居民一年后、即2019年6月,竟又到多伦多中国大使馆,为其快到期的中国护照申请新护照。
记录更显示,他在2016年申请难民庇护期间使用中国护照访古巴一星期。周更新了中国护照后,又曾用作到访泰国、香港及中国大陆等地。
他在2020年1月返回加拿大时,在被边境服务局职员查问。他表示当时去了中国两个多月看望生病的外婆,及准备丧事。他声称「中国并不安全,只是冒险回去」。局方不接纳他的解释,在2022年11月, 加拿大公共安全部要求难民保护处(RPD,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 , 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批准其褫夺该名周姓男子的难民身份。
2023年3月,RPD接纳加拿大公共安全部申请,认为周使用中国护照并返回中国,等同「有意得到中国外交保护」。RPD认为,事件中没有人强迫他更新旧中国护照,更没有人强迫他返回中国。虽然信纳他到中国看望外婆,但认为他并非外婆的首要照顾者,这并不构成「非回去不可」的理由。
联邦法官 Zinn同意RPD的结论,指出周有很多家人、包括其母亲仍然在中国,可以照顾外婆有余。而且即使个人情感上认为对家中祖上负有照顾责任,亦不等同于法理上「不得不回国」的要求。所以即使对申请人的处境表示同情,仍然裁定RPD在事件中没有出错。
申请人曾经提出,RPD不合理地以他拥有大专学历,又是个商人,并懂得聘请律师申办难民资格,来评估他理应知道申请中国护照的后果。但法官认为RPD的评估合理,更指出,申请人亦用中国护照到访香港及泰国等地,这些地方都完全非无可选择下必须前往的地方。